兩代人和諧共處
父母都願意把最好的留給子女,但子女懂得尊重和孝敬父母嗎?日前一宗成年子女要求離異的父母支付他們在外國升學時的生活費和學費鬧上法庭的案件,讓人關注到年輕人對傳統的家庭價值觀是否已開始扭曲,兩代人如何理性和諧共處,值得探討。
現今社會物質富裕,不少年輕人“攤大手板”問父母即可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經常被人形容為“打不得”、“鬧不得”、“捱不得”,即使投身社會工作亦成了“媽寶”,遇到困難就哭着回家,令人側目。子女年幼時無工作能力,父母供書教學無可厚非,但子女成年後相信大部分父母亦不會強行要求他們供養自己,無私付出無庸置疑。日前終審法院判決的一宗案件指出,兩名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就學期間因父母正辦離婚,無支付他們在當地的生活費和學費,要求現已離異的父母支付相關費用。其父則指兩人沒有履行對他應有尊重,雙方祇好鬧上法庭待法官明斷是非。
子欲養而親不在,雙親還健在時應好好孝順,正如判詞中稱難以接受沒有尊重父母的成年子女,還要求父母提供扶養。相信沒有人願意與子女對簿公堂,而且清官難審家庭事,類似事件,在國際間亦常見。
有意見認為,成年子女不願獨立生活而“啃老”不斷增多﹐導致父母與子女的矛盾不斷﹐甚至對簿公堂。如何在父母早日放飛﹐子女盡快獨立的前提下﹐維護家庭和睦﹐需要兩代人及全社會共同努力。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