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法細審討論完成
議員指安裝更新招牌半數同意門檻過低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完成《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草案文本的細則性審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議員認為要求超過一半業主就可通過廣告招牌的安裝、拆除或更新等事項的門檻太低,擔心業主會因招牌的租金經常開會導致不穩定,建議把投票門檻還原至原來《民法典》要求的三分之二或者六成贊成才可通過。政府代表稱會考慮建議。
建議六成或三分二
二常會昨日下午三時繼續討論法案,法務局長劉德學、房屋局長山禮度列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已經完成法案的所有條文討論。討論第六十九條分層建築物或其子部分的公共部分招牌廣告裝置的過渡條文時,議員憂慮法案要求所佔份額超過建築物總值一半的所有人贊成,就可以裝置、拆除、更換廣告招牌的門檻太低,擔心業主會因租金而頻繁開會討論變更,導致廣告招牌的不穩定,導致糾紛增加。有人建議提升至超過總值的六成或三分之二。
值得指出的是,《民法典》要求即為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才能改,不過是實務上難達到。由於社會希望改善營商環境、簡化程序,政府才修訂,豈料議員要求回到原點。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稱,會繼續研究討論。
有關修改分層建築物憑證記載的問題,陳澤武引述工務局代表稱,法案雖然修訂了單一樓宇採用綜合管理制度的要件,但採取簡單管理制度抑或綜合管理制度,取決於地產商在分層登記時的憑證寫法,即使具要件都可採用簡單管理制度,政府不會妨礙。
人數不足取消會議
陳澤武主動提及前日臨時取消會議的原因。因早上知悉幾名議員有急事處理將遲到,因未達法定人數要求,因此取消會議。稱目前法案已基本完成細則性討論,立法會和政府的法律顧問將繼續開會,待政府提交法案新文本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