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判定指引十月生效
專家籲修法配合器官移植
【本報消息】今年五月政府公佈《腦死亡判定指引》,並與《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一同將於今年十月二十三日生效,為未來本澳開展器官移植打下基礎。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講師陸嘉燕表示,未來必須透過修法和新增法律,規範器官移植,杜絕不規則和不公平的情況。
修法杜絕不義不公
陸嘉燕表示,腦死亡與臨床死亡標準有差異,一般臨床死亡的標準是心肺功能的停止;腦死亡是心肺功能尚未衰竭時,腦部已經失去控制身體的功能。《腦死亡判定指引》及《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的頒佈,為政府未來在本澳開展器官移植定下基礎。其實本澳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已經有器官捐贈、摘取及移植相關法例法規,但至今仍無法真正開展器官移植。
法律作為器官移植的依據和規範,未來必須透過修法和新增法例配合,腦死亡的標準祇是起步。中國在一九六八年首例器官移植,直至二○○七年才修訂最新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體現無償捐獻,禁止任何形式的器官買賣,確保器官移植正常使用。所以政府必須填補法律漏洞,杜絕不規則和不公平的情況,違法者要負上法律責任。未來也要研究器官移植的相關保險制度,例如活體移植的捐贈者,手術前後的保障。
本澳現時未開展器官移植,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由衛生局轉介到外地手術。根據衛生局的數字顯示,現時有十多人等候器官移植,但真正需要器官移植者是否祇有十多人?可能現時本澳尚未有器官移植,專科醫生未有考慮到器官移植的方案。
四方面推器官捐贈
器官移植涉及器官捐贈、摘取、移植、術後醫療照顧四大部分,推行上要考慮倫理、法律、醫療技術和社會教育等四個方面。她建議政府要做更多研究和統計,確定本澳開展器官移植的方向。
現時本澳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聯網,本澳未有器官源,祇是受贈者。但未來本澳推行器官移植後,本澳是受贈者也成捐贈者。但以本澳人口比例,相信器官源不多。現時本澳接受內地的器官捐贈,但未來本澳的捐贈者應否與內地共享?這樣市民會否接受?她又提到若未來器官移植開展困難,本澳應考慮引入更多新型技術,惠及本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