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打擊“賭檯底”可探討
博彩業中期報告建議當局引入“放蛇”制度打擊“賭檯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當局持開放態度,對任何犯罪偵查,尤其無犯罪受害人及隱蔽犯罪,這種手法是國際趨勢和通用做法,澳門是否用這制度打擊“賭檯底”,其實值得社會共同探討。
須得司法機關批准
特區政府關於博彩業中期檢討報告建議當局引入“放蛇”制度打擊“賭檯底”,提高執法效率。博監局長陳達夫曾指出,過去曾有檢控“賭檯底”,但難以取證,成功入罪的個案較少,須研究新取證方法。
黃少澤表示,對於一些無受害人的犯罪以及犯罪比較隱蔽,警方搜證和調查十分困難,世界各國也有相關制度規定。澳門法律規定,一些特定犯罪可使用俗稱“放蛇”或“臥底”,以毒品案為例,使用“放蛇”但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且得到司法機關批准和監督下進行。
至於打擊“賭檯底”是否可用“放蛇”。黃少澤指出,任何犯罪偵查手段的使用和法律修訂,保安當局持開放態度。提到特別是無犯罪受害人和隱蔽犯罪,這種手段採納是國際趨勢,也是一個普遍做法。澳門是否用這制度打擊“賭檯底”,其實值得社會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