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更簡化民事訴訟處理滲漏水問題
當局倡專門法庭審小額糾紛
【本報消息】樓上滲水,樓下當災,但滲漏水問題的處理程序“老鼠拉龜”,議員麥瑞權口頭質詢修法訂立“簡化程序”的進展。法務局法規草擬一處代處長陳嘉欣表示,《民事訴訟法典》將於今年內確定修訂方向,建議推出全新更簡化的民事訴訟程序,由一個專門法庭負責審理涉及五萬元以下、且不屬於特別訴訟程序的案件,相信有助加快處理滲漏水糾紛。
七成滲漏已解決?
當局曾表示研究解決滲漏水問題的技術,並修法簡化程序,麥瑞權質詢進展,希望政府交代市民從到中心投訴開始到出結果的最快時間。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一三至一五年開設的卷宗和完成處理的個案都在減少,開卷個案由一千七百一十六宗降至一千六百三十四宗,完成處理從一千○四十九降至八百四十八宗。
房屋局長山禮度補充,近七成的滲漏個案已經跟進並解決,當中大部分個案經前台人員電話或先遣人員現場協調,業主已經自行維修;約兩成由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提供檢測報告後,業主跟進解決。另外,屬於排序和新增個案,其中接近一半已安排第三方專業機構檢測滲漏,部分個案有檢測報告。
修民訴法年內提案
對於修法簡化程序,陳嘉欣承認目前的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無法處理滲漏水個案的檢測和維修,正在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典》,希望建議推出全新、更簡化的訴訟程序,專門處理涉及金額五萬元以下且不屬於特別訴訟程序的案件,並由一個專門法庭負責審理,相信可更快捷妥善解決滲漏水糾紛問題。
但議員並不滿意,麥瑞權批評政府對立法進度“避而不答”;高天賜、黃顯輝建議考慮修法,仿效《禁止非法提供住宿》一法,考慮到滲漏水涉及公共利益時可向法官申請入屋;宋碧琪認為對於特別嚴重的滲漏個案,應該有特別簡化程序,快速查找滲漏根源所在;鄭安庭質疑中心收到的個案數字下降,是由於“很多人已經懶得去投訴”;區錦新更批評修法不足以解決問題,癥結是檢測報告耗時太耐。
陳嘉欣補充,民訴法的檢討經過去年底前期諮詢後,法律改革諮詢委員已設立小組專門跟進,預計今年內提出修法方向。至於處理滲漏水要參考打擊非法旅館的手段,需要再深入研究其可行性。
房局八人應付全澳
羅立文重申房屋局祇有七、八個同事處理滲漏水,“澳門咁大,做得幾多?”山禮度則稱工作已經“盡快”,收到投訴後平均兩個星期內就會上門協調。目前僅有百分之八的個案是聯繫不到業主、協調不了時間或業主不配合,其他個案都是等待土木工程實驗室的檢測報告,希望透過與社團、工務局、勞工局合作培訓從業員,可加快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