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職業認可 幫助向上流動
街總促推不同層次殘疾職訓
【本報消息】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正展開諮詢。街總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林敏芝認為,殘疾人士受教育程度較低,從事低技術工作為主,薪金偏低。建議制訂不同工種和職級要求的培訓課程,讓殘疾人士在職業認可上追求不同層次的專業或技術資格,以便向上流動。長遠而言,透過制訂反歧視條例,促進傷健共融,公平對待每個人。
後天個案需求異
本澳至今約有一萬人持殘評證,分為肢體殘障、精神殘障、聽障、智障、視障及語言殘障六大領域,其中以肢體和精神殘障最多。林敏芝認為,本澳有關殘疾人士的政策着墨不多,令他們成為被忽視的一群。當局應就有關政策展開研究諮詢,加大力度完善政策,促進傷健共融。建議當局在職業教育、工種配置以及培訓課程方面,制訂不同工種和職級要求的培訓課程,讓殘疾人士在職場上追求不同層次的專業或技術資格,及早規劃人生,與健全人士無異。
有關殘疾人士評估制度,當局建議研究劃分資料庫中的先天個案與後天個案。林敏芝認為按先天與後天殘疾分類,支援方式皆不盡相同。涉及後天個案或可由中風或事故等突發事件導致,其康復需求亦不同。康復人士在完成療程出院後,對家居物理治療與職業治療均有需求,希望制訂相關人才培訓,展開上門跟進服務,活化社區支援脈絡,促進患者康復。
倡訂反歧視條例
文本亦提及建基於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原則,不歧視、尊重差異和機會均等。林敏芝建議,為了公平對待不同居民,長遠可制訂反歧視條例,或可參考香港的做法,除軟性宣傳外,亦制訂《殘疾歧視條例》,設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等機構處理求助案,協助爭取平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