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立法規劃擴至三年
統籌政策性強技術複雜法案立法
【本報消息】法務局長劉德學表示,政府將會延長立法規劃的時間跨度,由一年增加至三年,出爐二○一七至二○一九年立法規劃,涵蓋法律和行政法規。
法務局並將負責統籌部分政策性較強和技術性複雜的法案立法,例如涉及跨部門立法,或牽涉檢討各法典、關於民生事宜等的重大法律項目。
劉德學回覆議員施家倫的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正通過建立集中統籌立法機制,使立法決策、立法諮詢、法規草擬等整個程序統一化、規範化。其中,規範立法項目從報送、評估、立項、排序、諮詢、草擬直至提升立法程序等整套統一流程的《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指引),目前已經進入最後審批階段。由於“指引”僅僅涉及政府中央統籌立法的內部工作安排,故認為無需將指引升格為法律,以法律形式規範。
法務局統籌協調立法的角色將更加突出,面對施家倫質疑該局參與的所謂“立法政策性強”、“技術性複雜”的立法項目將如何界定?劉德學解釋,立法政策性較強的項目,是例如涉及跨部門執法的法規草擬或修訂工作,需要統籌各部門整體立法取向的項目。技術性複雜,例如檢討各法典工作和涉及民生事宜等重大法律項目的完善方面,法務局將統籌檢討。
他透露政府將會加強立法統籌及審查,編製二○一七至二○一九年立法規劃,令規劃跨度增加至三年,涵蓋法律和行政法規等。相信透過編製中期立法規劃,配合“指引”等系列措施,可有效保障集中統籌立法機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