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法完成階段審議
二常會待政府完善修訂文本後再議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階段性完成高教法草案文本細則討論,有待高教辦完善文本修訂後再續審。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稱,有議員質疑政府可否在法律生效後的九十日內提交包括學分制、評鑑制度、高教基金等配套行政法規。陳澤武引述政府口頭表示原則上無問題,但會再研究生效時間。
外地高校違法罰款
二常會昨日下午三時開會,與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高教辦主任蘇朝暉等政府代表討論高教法草案文本。政府向二常會呈交違法罰則各種情況的詳細列表。立法會顧問和議員認為行文上還未能百分百表達意思,為免讓人誤闖雷區,需要繼續修改。政府認同。
當局對違法高校採取“罰款”方式,在本地主要針對私立高校,但住所設在外地而在澳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院校,無論其在外地註冊為公法人或私法人,都將受處罰。
恐配套法規跟不上
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第五十九條“廢止”,與文本前面所述條文有爭議。因為目前本澳仍有高等專科課程且有學生修讀,但法案建議廢止的法令條文中卻包含高等專科課程。政府解釋,高等專科已經很久沒有開辦,希望採取過渡方式,即類似廢止“科長”一職的方法,待學生修讀高等專科學位完畢後讓課程自行終止。但若學校申請,根據法律仍可繼續開辦,政府稱會再理順條文。
二常會至此已階段性完成審議法案,下一步由政府與立法會雙方顧問團繼續理順行文,待高教辦完成文本修訂後再討論。有議員擔心評鑑制度、學分制、高教辦改組等配套行政法規可否在法案生效後九十日內生效?政府代表稱原則上無問題,會繼續研究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