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訂無障礙指引
規範公私設施是否強制執行需諮詢
【本報消息】正在公眾諮詢的《康復服務十年規劃》中指出,本澳短期内將制訂《澳門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表示,指引不但規範公共設施,亦希望大型商場和交通運輸設備都要建設無障礙通道。但其性質屬強制執行抑或純粹指引,亦需再諮詢社會各持份者意見。
葉炳權表示,澳門建築條例現有關於無障礙設施通道的規則,由於年代久遠,已不適合目前社會發展,社文司司長辦已經與運輸工務司司長辦溝通,決定由社工局牽頭修訂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聯繫工務局、交通局、社工局、教青局等部門,搜集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資料,且顧及澳門街窄路窄等複雜的現實環境,共同制訂無障礙設施的指引。工作需時,指引具體出台未有時間表。
葉炳權稱,指引是透過行政法規,抑或法律形式出台,需要與各部門協調,也要諮詢社會各持份者的意見。他希望指引不但規範公共設施,其他大型商場或者交通運輸設備,都可根據指引建立無障礙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