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慣犯盜頭盔箱認罪
【本報消息】因實施多宗爆竊身陷囹圄四年的失婚男積犯,昨又因涉兩年前一宗電單車頭盔箱盜竊案到初級法院受審,他承認掠去一部“iPhone”及一百元,現已額外賠償給受害人,裁決下月廿七日宣判。
被告姓黃,五十二歲。案情顯示,二○一四年六月廿三日晚上約九時,黃行經松山馬路,戴上手套徒手扯開一輛電單車的頭盔箱,掠去裡面一部“iPhone”及一百元。受害人其後發現遇竊,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調查,於當晚約十一時在雅廉訪成功擒賊,起回贓物及作案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