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吸販毒求輕判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審理一宗毒品案。涉輕量販毒的男嫌犯承認大部分指控,另一嫌犯承認吸毒及持吸毒工具罪,聲稱現已戒毒,由社工跟進,兩人俱求法庭輕判。
兩名被告分別姓李,四十四歲,無業,現因其他案在獄中服刑,被控一項輕量販毒罪及一項吸毒罪;姓林,四十七歲,無業,被控一項吸毒罪及持有吸毒工具罪。
案情顯示,司警接獲李販毒的舉報,二○一三年三月廿六日約晩上七時到東望洋街加思欄公園及巴士站附近暗中監視,一個半小時後,發現李及林出現於公園對開巴士站,趨前截查,在李身上搜獲十二段藏有海洛英及咪達唑倫的吸管。搜查兩人的住所後,發現林家中藏有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