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不可超過本地增長一半
葡籍律師入澳條件收窄
【本報消息】自一三年澳門律師公會中止與葡萄牙律師公會的互惠註冊協議後,將葡籍律師入澳的條件收窄。該會秘書長石立炘指出,現時投身澳門的葡籍律師必須具備最少三年執業經驗,參與本地的法律適應課程及與本地實習律師一起考牌,公會控制來澳執業的葡籍律師人數不超過每年本地律師增長的一半。協議中止後共有四名葡籍律師來澳,現仍待考牌。
過去在澳門律師公會與葡國律師公會的互惠註冊協議下,曾經每月有四、五名葡籍律師投身本澳市場,年輕、不掌握本地情況的葡籍律師湧現飽受非議。石立炘指出,鑒於葡國與澳門的法律淵源,葡籍律師投身本地市場可帶來經驗,補充律師事務所需求的某類專長律師,但不能像過往一樣“無止境,完全開放”,重申他們是補充性,不應該損害本地律師利益,還需要扶持本地律師增長。
保障本地律師權益
他稱葡方表示理解澳門律師公會暫時中止互惠註冊協議的決定,雙方仍保持良好關係,協議仍在優化及細化階段。另一方面,公會歡迎有經驗的葡籍律師在有序的條件下,加入本地隊伍,在接受法律適應課程及考牌後執業。人數限制方面,首要不能超過每年本地律師增長人數的一半,其次要符合不多於現職律師人數的百分之十。
考官放寬資深優先
日前的會員大會上,擬定典試委員會的組成,“考官”由去年商議最少具十五年執業經驗的律師,改由執業滿五至十五年,並優先選擇年資較深的律師,改變原因是在選擇懂中葡雙語、又具十五年資歷的律師時,存在現實困難。他呼籲本地律師積極參與律師公會事務,特別是會員大會工作,交流、各抒己見。
他還關注到,隨着本地律師人數增長,有必要為律師的退休提供保障,律師平日亦從事許多公益事務,例如法援,希望政府能夠推動、協助建立公積金制度,令投身此行的年輕人加大歸屬感。另外,年輕律師往往面對租金等經濟壓力,創業困難,希望政府扶持青年創業能伸延至律師業,資助有志、符合條件的律師開設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