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城市特色 奠世旅基礎 推文化旅遊
當局擬規範街頭藝術表演
文化諮詢委員會昨日假旅遊活動中心二樓舉行全體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諮委主席譚俊榮主持,討論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公共圖書館重點工作、第廿七屆澳門藝術節及中期規劃及街頭表演藝術實施草案等。首次提出的街頭表演藝術實施草案,委員們普遍支持,認同街頭表演藝術有助展示城市特色,奠定世旅休閒中心基礎。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譚俊榮致詞時說,今後有必要進一步提升文保意識,使之成為一種歷史自覺和文化自信。期望通過文化局中央圖書館與前民署圖書館有機整合,更好地調配人力和物力,進一步實現服務效率的最大化。澳門藝術節至今舉辦至第廿七屆,讓澳門人的文化生活色彩繽紛,給澳門打造一張聞名遐邇的文化名片。
街頭表演歐洲常見
會上,委員關注當局首次提出的街頭表演藝術實施草案並深入討論。譚俊榮稱,街頭表演於歐洲國家街頭很普遍,有助外來文化進入社區,澳門宜多仿效,發揮協同效應。文化局長吳衛鳴稱,當局正研究街頭表演實施的可能性,建立街頭表演制度有重要意義,可為本地演藝業界提供更多演出機會及空間,另一定程度滿足坊間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要,將為廣大旅客尤其藝術工作者提供戶外表演節目。
設委員會審議表演
吳衛鳴表示,該局沒有發出表演准照權限,故推出草案後,會與相關部門深入研究,探討可行性與實際操作。已適時成立專責小組,跟進工作。正如有委員所言,設立街頭表演藝術,可進一步夯實世旅休閒中心基礎與內涵。強調日後推出街頭表演藝術後,絕不會收緊外來表演者於戶外表演的機會,亦不與《公共地方總規章》產生衝突。爭取將本地及外來優秀街頭演出交藝術委員會審議,看能否具條件納入藝術節表演清單內。
文化局演藝發展廳長楊子健稱,推出草案旨為更好地建設世旅休閒中心,增加新元素,帶動文化旅遊。同時活化社區,建設文化澳門。初定表演類型包括表演藝術類、視藝類、創意工藝類等,未來或增加其他類別。建議年滿十八歲或以上居民或旅客可向當局申請街頭表演。將設審議機制,設審議委員會,須審議要素涵蓋審批適合其演出場地,審視表演形式、內容及意識形態是否適合在公衆場所演出。表演音樂及燈光是否控制在合理範圍。表演者所用樂器、道具和設備會否造成阻礙,或影響公衆安全。表演節目是否對公衆造成潛在危險,需否購買保險等。擬初步在塔石、三盞燈、議事亭前地及離島作街頭表演,特設六個獻演時段。
與會的還有社文司司長辦主任葉炳權,司長辦顧問林韻妮、林曉白,教青局長梁勵,旅遊局長文綺華,民署管委會主席代表歐振榮,委員崔世平、李觀鼎、湯梅笑、張毅、戴定澄、岑耀昌、黃豪生、周佩華、蕭春源及沈秉和等。文化局副局長梁曉鳴、陳炳輝等也列席會議。
本報記者 許文權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