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至今增幅逾6成至5,336人
治安警擴編各級職程加人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修改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由原來五千一百二十人,增加二百一十六人至五千三百三十六人,高級職程及基礎職程人員均有所改變。
修改後的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指揮部警務總監、副警務總監維持一人及兩人。高級職程中,警務總長職位由九位增至十位,副警務總長由廿五位增至廿六位,警司由四十八位增至五十八位,副警司由五十五位增至五十九位。
普通基礎職程警長由一百八十二位增至一百九十五位,副警長由三百六十五位減為三百五十九位,首席警員為八百六十一位,一等警員及警員則為三千六百位。其餘音樂、機械、無線電普通職程人員編制則維持不變。
仍有三百職位空缺
為應付警務工作需要,治安警曾於○一年、○五年、○七年擴編,連同今次擴編,治安警編制由回歸初期三千二百四十二人,增加至現今五千三百三十六人,增幅逾六成。雖然近年警隊已擴編,但由於早前兩三年正值退休高峰期,原有編制一直未能填滿,至今仍有約三百個職位空缺。連同今次增加的二百一十六個人員編制,估計警隊要填滿編制仍需要兩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