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訂三法規管理水域
【本報消息】為配合及全面監察確立澳門管理水域後的長遠工作,特區政府正就三項行政法規立法。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表示,中央政府給予澳門管理水域是支持本地區發展的重要舉措,在劃界過程中,更獲得廣東,以至珠海大力協助和適當支持。
針對通航船舶人員
劃界後,行政長官也多次重申,希望透過粵、澳合作共同發展這八十五平方公里水域,甚至牽動廣東周邊水域發展,達致雙贏,訂立各項必備法規目的,就是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過渡,尤其不影響現有海上管理和運作。
特區政府正就三項行政法規立法,當中包括《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事務》、《海上傾倒疏濬物管理的事務》及《修改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法》。黃穗文指出,在劃界後,特區政府各項施政工作,不希望影響廣東或珠海各種行業,況且廣東以至珠海過去一直為本澳發展作出犧牲,對此特區政府予以感謝。
因應本澳周邊水域有大量外來船舶航行,大部分來自內地不同省市,當中逾九成經往內港航道通航。若沒有各項必備法規,外來船舶進入本澳管理水域範圍,便不可以無害通航,更須接受檢驗檢查。
黃穗文指出,訂立《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事務》行政法規,能夠令一些正經營海上運輸,包括客運或貨運的企業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同樣,一些工程船舶只要有當局批文,未來可以繼續到相關海上工程地點作業,船員也不需要辦理出入境手續,確保過去有序進行的工作能夠繼續運作。
負責審批疏濬項目
在劃界前,海上疏濬物傾倒監管及審批工作,除特區政府負責外,亦涉及國家海洋局,實際操作部門是南海分局,故承辦疏濬項目的企業,如澳娛屬下的澳門疏濬公司過去須向南海分局申請“拋泥證”。同樣,一些工程公司若要疏濬拋泥,過去也須向南海分局申請“拋泥證”。
黃穗文指出,在劃界後,九澳疏濬物傾倒區屬本澳管理水域範圍,故監管責任全由特區政府負責,任何企業的船舶若要繼續使用上述區域拋泥等,只要向海事及水務局申請,以及獲得批准便可。劃界前,本澳沒有相關法規。所以,必須訂立《海上傾倒疏濬物管理的事務》行政法規。
修改海事局組織法
當局參考內地對拋泥以至監管等條文,訂定特區政府對疏濬物傾倒的管理辦法,在過往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監管疏濬物傾倒等。同時,為明確協調管理海洋事務,尤其是協調海洋規劃與利用的職責賦予海事及水務局,也須修改《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法》,加入一些簡單條文,從而令相關法規不會“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