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供款爭拗政府造成
【本報消息】勞資雙方對調升社保供款比例爭持不下。議員關翠杏表示,資方要求調整的比例是改變原有制度,政府一直不願表態,任由勞資爭拗,致問題拖拉多年,“首先要批評的就是政府”,促請政府敢於決定。
社保供款的金額自一九九○年訂立至今,勞資供款比例維持“1:2”,即勞方供十五元、資方供三十元,合共四十五元。隨着養老金金額逐年調升、人口老齡化加劇,社保基金入不敷支,調升社保供款金額刻不容緩。社會基本有共識供款由四十五元增至九十元,但中間增加四十五元的勞資供款比例卻“拗不停”,遲遲無共識。勞方企硬增加金額的勞資比例維持“1:2”(30元:15元),但資方卻要求“1:1”(22.5元:22.5元)。若按資方計法,調整後比例約為“1:1.4”(37.5元:52.5元)。
關翠杏昨日回應聽衆提問時表示,社保供款比例實施逾二十年,資方要求調整比例涉及改變原有制度,“由一九九○訂立供款比例至今都是二比一,資方要求調整比例至一比一的理據是甚麼?為何供款金額要同比例調整?”認為資方有責任承擔僱員養老及其他福利保障,若現在改變供款比例,資方必須拿出足夠理據,否則勞方難以接受。
最低工資非導火線
她並批評政府對供款比例長期“態度開放”,實則無立場,任由勞資爭拗多年,是不負責任。勞資雙方討論定有不同立場及看法,政府應該分析後,有自己的取態扑槌決定。政府早前表示,若供款比例年內仍無共識將作決定。
對於最低工資法案的爭議,關翠杏表示,因為行業之間的工資差異太大,故需要實施最低工資,確保低收入人士能維持基本生計,有尊嚴地過活,維護社會公義。惟過去物管範疇的清潔保安收入過低,有不少大廈靠政府低收入補貼“包底”,多年無因應通脹調升工資。致現時實施法案後,全數費用轉回小業主自行承擔,令人感覺管理費“加咁多”。
指出物管行業過往亦有出現管理公司及小業主的糾紛,若現時全部“入晒最低工資數”並不合理。對於管理濫收費問題,需完善法律制度規範,業主亦要履行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