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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擬納傳染病表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6-2-6          流覽次數: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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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擬納傳染病表

    患者需暫時隔離或避免接觸

    寨卡病毒擬納傳染病表

    【本報消息】行政會訊: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世界衛生組織(WHO)、泛美衛生組織(PAHO)發表了關於寨卡病毒的全球警告。世界衛生組織在警告中認為,在巴西傳播的寨卡病毒可能與新生兒小頭畸形症有關,並建議孕婦要特別注意防止蚊蟲叮咬。

    構成衛生緊急事件

    根據泛美衛生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於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發佈的寨卡病毒病疫情進展,二○一四年二月至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美洲已有廿一個國家和地區出現寨卡病毒本地傳播。除上述地區外,在東南亞如泰國、柬埔寨、印尼及印度等都有外遊後感染疾病的散發病例的報告,近日台灣亦發現一例由泰國輸入的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世界衛生組織已在二月一日宣佈,最近在巴西發生的小頭畸形和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的群集事件,構成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泛美衛生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各成員國加強發現和確診寨卡病毒病病例的能力、做好醫療機構神經系統綜合症診療需求增加的應對準備、加強產前護理、採取有效的蚊媒控制策略、加強對公衆的溝通。

    緊急程序審議法案

    目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未發現任何病例,但作為國際旅遊城市,澳門每年接待大量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也有不少居民外遊,且傳播寨卡病毒的伊蚊(白紋伊蚊和埃及伊蚊)在本澳亦廣泛存在,本澳存在病例輸入和傳播的風險。鑑於國際衛生組織的建議以及該疾病可產生嚴重後果,尤其是對孕婦可產生嚴重後果,需要及早確認病例及採取適當的防控措施。

    因此,特區政府制訂了《修改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法律草案。考慮到該疾病的傳染性及可以通過受感染的媒介在人與人之間傳播,寨卡病毒病的患者可能需要暫時隔離及/或避免接觸,草案建議將“寨卡病毒病”加入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第二類《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疾病》的傳染病表中。

    為配合以上措施的執行,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出以緊急程序審議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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