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攜年花回澳須小量自用
民署關閘設站檢疫植物
【本報消息】為方便居民歲晚於內地購買自用年花回澳,民署昨日起至年廿九,一連三天在關閘口岸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攜帶年花植物入境人士需遵守相關規定。昨日所見,部分居民入境時多攜帶小量切花,料今日假期開始,攜帶年花、年桔返澳居民增多。
不超一公斤免檢
臨時植物檢疫站祇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由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如攜帶年花回澳,須注意以下事項:一、所有植物必須為個人自用及符合下列的重量規定: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植物的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公斤;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具泥土及帶根植物一盆,或合計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的小盆栽,或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鮮切花,但單項品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二、不帶根的植物如鮮切花類合計重量不超過一公斤者可免檢(水仙、風信子等浸水植物視為不帶根植物);三、攜帶植物入境,必須遞交當日由花商發出有蓋印及簽名的憑據正本,並附有生產/採購花場的名稱、聯絡地址及電話、品種名稱及數量等資料,以便民署人員為植物檢疫;若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品種,須預先取得經濟局發出的入口許可,方可攜帶入境。
違規定植物扣押
凡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入口植物,民署將扣押處理。有關人士如欲領回,須補辦正式入口准照申請手續。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包括所有品種的蘭花、豬籠草、瓶子草、捕蠅草、仙人掌、蘆薈、鐵海棠、玉麒麟及蘇鐵等,屬經濟局有關指定的部分品種人工培植蘭花,則可免簽證攜帶小量入境。
另外,根據內地規定,個人從廣東攜帶不超過兩盆或十株人工培植蘭花(蝴蝶蘭、大花蕙蘭、萬代蘭、文心蘭及卡特蘭)直接出境到港澳,須出示合格的標籤。居民如有疑問可致電二八八八 · ○○八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