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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促修法提高涉毒刑責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12-2          流覽次數: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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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促修法提高涉毒刑責



陳啟榮

    街總促修法提高涉毒刑責

    【本報消息】街坊總會駐校服務學生輔導員陳啟榮指出,近期常見青少年因販毒被捕,可見澳門已成販毒中轉站或散貨地。本澳就販毒或吸毒等刑責,對比其他地區罰則較輕,相信犯罪集團看準此點,利用青少年來澳販賣毒品。建議政府檢討法例,適時修訂毒品犯罪刑責,提高阻嚇力。

    視濫藥為消遣

    陳啟榮引述新聞資料稱,成功協助販毒集團偷運或販賣毒品,可獲過千元的日薪報酬,成為了青少年鋌而走險的誘因。青少年即使不是吸毒者,或會覺得祇需要帶少許物品,就能輕鬆“賺快錢”。因法律知識不足,青少年易受不法分子誘騙,心存僥倖認為能逃過警方追捕,甚至以為即使被捕亦不會遭受較大刑罰,增強了他們協助販毒的動機。建議政府檢討本澳相關法律法規,修訂販毒和吸毒的刑責,提高阻嚇作用。

    隨着社會發展和經濟環境轉變,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機會增大,毒品消費亦有所提升,在“有求有供”下,販賣毒品更多見。社工局的調查報告顯示,本澳青少年濫藥有上升趨勢。以往青少年濫藥原因多是朋輩影響或有壓力下吸食,但現時已經不同,濫藥行為可能轉變為娛樂消遣。據工作經驗,有曾接觸毒品的青少年透露出夜場玩樂,若不嘗試毒品就感到不夠盡興。

    關注長假娛樂

    即將來臨的聖誕節長假,也是青少年容易接觸到毒品的時期。陳啟榮建議,家長多與子女溝通,了解他們的娛樂節目,提醒避免陷入吸食或販賣毒品危機,並留意家中會否成為“毒品派對”場地。警方亦宜加強對夜場的巡查,減低青少年接觸到毒品的機會及渠道。同時,學校老師、駐校輔導員及傳媒應對販毒或吸毒的處分及刑責多宣傳,讓青少年明白這些行為均屬違法,須承擔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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