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赴青島取物管經
【本報消息】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諮詢委員會主辦的“青島社區大廈物業管理經驗交流團暨澳門大廈業主會外地樓管經驗交流計劃”,一連五天在青島考察訪問。理事長陳德勝表示,內地物管條例貼近社區發展實際,值得學習借鑒。目前本澳《民法典》中有關分層所有人等法律條文嚴重滯後,業主、管理公司和行政部門權責常混雜不清,作為弱勢,小業主權益易受損,呼籲當局盡快完善法律,同時協助小業主成立業主會,提升大廈管理品質。
訪問團一行四十多人由深圳機場出發,民眾建澳理事長陳德勝擔任團長,副理事長宋碧琪擔任副團長,中聯辦社團聯絡部亦派員隨團,團員多來自本澳多個大廈管委會骨幹成員。活動獲基金會贊助。
其間,一行人拜訪了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副局長王咸寧、物業辦主任于守賢等熱情接待,雙方分享了物管業發展經驗,交流和諧社區營造理念。訪問團又到海口區社區服務中心參觀。
交流會上,王咸寧介紹了青島市住宅小區現時管理概況、物管行業發展趨勢及局方工作近況。他表示,目前從物業市場監管到社區矛盾糾紛調解都有專責部門跟進,涉及內容包含從業員培訓、物管公司評核監管、社區鄰里關係調解等各項層面。在國家物業管理條例下,青島市根據實際配套了相應法律法規,發展商、物管公司和小業主之間關係得到了良好規範,為行政部門開展工作提供了切實保障。
陳德勝認同青島物管工作成果,稱值得學習借鑒。對比澳門,由於《民法典》等相關法律嚴重滯後社會發展,現有規定業主會成立業主出席份額門檻過高,將不少有意成立管委會的大廈拒之門外。目前法律也沒有明確具體規定管委會的法律地位及權責,業主會實際運作時常面臨尷尬。當前分層所有人法律制度遲遲未出台,業主與管理公司經常矛盾糾紛得不到很好解決,一廈兩管問題頻發,訴訟法律,拖延費事,業主苦不堪言。
副理事長宋碧琪表示,本澳缺乏法律保障和完善制度,處理大廈發生糾紛時,不少由民間團體來主導。但僅靠民間的力量遠遠不夠,社會各界和政府應予支持和鼓勵,並呼籲政府能盡快修改物管範疇相關法律。
雙方期待日後更多交流合作,共同做好大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