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細則性審議“樓管法”
大廈難隨價變改業權份額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細則性審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認為大廈不同部分的“設定憑證”中,如商舖、住宅的所有權份額不應隨價格波動而經常更改。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共七十五條文,相當複雜,昨祇討論了三條文,主要是法律觀點及用字等,例如法案重點是解決“一廈兩管”、“一廈多管”等問題,規範業主會成立的程序,使程序更簡便有效率,以及房屋局適度介入等。
制度修訂再涉四法
但有議員稱法案仍不能解決衆多問題,如共同部分的水、電、消防等。亦有認為,大廈商舖的所有權份額應較高,因其價值較高,但有法律界議員及顧問即場解釋,指此非現法案內容,應屬工務範圍。再者若要修改設定憑證制度,必須一併修訂另外四部法律,同時法律應具穩定性,不應因商舖、住宅的價格上落而經常改變份額,上述觀點獲大部分與會議員認同。
陳澤武稱,一常會正審議物業管理業務法案,兩委員會法律顧問團正密切聯繫,了解兩部法案的條文有否關連、會否互為影響等,稍後會聯組開會。二常會稍後將與業界會面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