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基金涵蓋工廈
資助自願拆僭建物包括外牆天台水塔
【本報消息】為推動私人樓宇業主成立管理委員會,維修保養樓宇共同部分,政府○七年起設立《樓宇維修基金》,設六項資助計劃,但僅涵蓋居住和商住樓宇。行政長官昨日批示,將工業樓宇納入基金中,以助中小企完善營商環境,今起生效。房屋局表示,受惠內容及資助額與住宅及商住樓宇基本一致,估計各規章生效後,申請個案將增加。
八年申請二千八宗
《樓宇維修基金》旨為協助私人樓宇成立管委會,提供維修樓宇共同部分的無息貸款及資助部分費用,推動業主開展有助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的保養、維修工程,以及拆除僭建物。基金設六項財政支援計劃,包括樓齡十年或以上的“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七層以下、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還有“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及“樓宇管理資助計劃”。
截至今年九月,各項計劃累計批出約二千八百宗申請,涉及資助金額三億多澳門元。協助成立管理委員會方面,“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主要補助為選出管理機關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而依法召開業主大會引致的費用。至今年九月止,共協助成立管委會一百六十二個。
鼓勵業主維修樓宇
《樓宇維修基金》設立以來只覆蓋居住或商住樓宇。當局稱,考慮到部分工業樓宇樓齡長、殘舊,特別是外牆、電梯及其他共同部分日久失修,或危及樓宇用戶及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故將基金各項資助計劃的申請條件擴至工業樓宇,希望透過無息貸款、無償資助、檢測樓宇等,鼓勵業主維修樓宇共同部分與設施,消除樓宇的安全隱患。
因應工業樓宇有別於居住或商住樓宇,“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的資助工程範圍,擴大至拆卸固定於工業大廈外牆、天台、退縮平台或平台上的水塔連支架,資助額為每個水塔三千元。《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申請期將延長一年,至二○一七年二月九日。
明後日辦兩場講座
房屋局將於本月十四及十五日,分別舉辦兩場面向工商界的《樓宇維修基金》專題講座,向工業大廈業主介紹各項資助計劃的詳細內容。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內並設立“樓宇維修基金”專欄,供居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