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日久失修成城市炸彈
街總促訂便捷免費驗樓計劃
【本報消息】本澳現存不少結構老化、欠缺維修保養的舊式樓宇,石屎剝落、窗戶飛墮等時有發生,打風落雨後情況更甚,對住客及途人安全構成威脅。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再次促請政府密切注意樓宇檢測,推行更多樣、更便捷的免費驗樓及樓宇維修計劃,推動更多私樓組織管委會,加強樓宇維修安全意識。
建殘危樓宇資料庫
程順明直言,隨着舊樓不斷增加,市民的樓宇維修意識薄弱,以至樓宇長期缺乏檢測、保養及維修等,存在各種不同程度的潛在危險。當下樓宇結構安全已達到不容忽視的地步,建議政府盡快行動,如加快建立殘危樓宇資料庫,加強巡查殘危樓宇,按殘危狀況分級,加強跟蹤跟進,以便掌握樓宇變化,完成編製先急後緩的處理次序;對非高危性、但存在安全隱患樓宇進行密切監督外,應如實公諸於眾,至少在該幢樓宇附近張貼告示,必要時封鎖現場及劃出周邊禁區範圍,提醒行人。
強制購保五年驗樓
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雖規範業主有責任每五年驗樓一次,但部分業主未有對自己物業負上定期檢驗及維修保養責任。建議政府加強檢測樓宇結構安全,如政府推出更便民的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或協助管委會制訂維修方案,可讓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時,根據維修方案討論及決議維修大廈公共地方,藉此推動業主履行維修保養樓宇責任。另改善現行關於檢驗樓宇法律制度,如規定樓宇發展商在樓宇落成五年後須驗樓及驗窗,規定大廈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規範業主對自身樓宇的維修保養及對公眾安全負責。
簡化組業主會手續
他指目前在大廈中進行管理、維修或驗樓等,首要是大廈成立管委會,礙於現時依法成立管委會手續繁複,令有心組織管委會的業主卻步,建議就去年政府已作公眾諮詢的《分層樓宇共同管理部分法律制度》盡快立法,簡化召集程序、出席率、產生決議份額、投票方式等作出修改,讓市民在簡易又合法情況下商討召開業主大會,共同討論維修大廈公共地方及完善樓宇管理。
長遠而言,要完善樓宇管理素質及維修保養,政府、社團及居民齊心協力外,尤需政府盡快推動都市更新。期望有關計劃盡快出台,改善舊式樓宇日久失修問題,減少危樓殘樓,全面優化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