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氏兄弟再爭滬物業澳股權
初院昨先聽原告方證人證言 今續審
【本報消息】丁氏兄弟為爭奪上海浦東地標性建築花旗集團大廈業權,爭訟至本澳,丁育聯同姊姊丁小紅請求本澳法院撤銷弟丁鋼間接持有上述大廈的澳門公司的股權及職務。初院昨日先聽取原告方的證人證言,主要了解他們誰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賺取第一桶金,以及逐步建立的商業脈絡。
在港打敗仗的丁育及丁小紅,轉戰至本澳向丁鋼及丁鋼前妻蘇小萍還擊,欲爭奪澳門第一環球國際股權。
事緣澳門第一環球國際持有香港第一大陸,香港第一大陸再透過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持有花旗集團大廈。丁育及丁鋼均自稱是集團背後真正的出資人。
曾獲原告聘任法律顧問的證人表示,其於九十年代初認識丁育,二○一○年受聘於丁育處理家庭糾紛。透過調查同時期的文件,向相關當事人,以及丁育陣營的親人了解,得知丁育於八十年代初開始從事鋼材生意,八五年曾經做電視的零售及批發生意,其生意成功,九十年代初已擁有當時罕有的名貴汽車,其時與兄丁蔚已擁有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資產;約九二年底,丁育在一宗鋼材生意上獲利三千二百萬元人民幣。
九三年六月六日丁家分家,丁育與丁蔚平分資產,後者做公務員,生意由丁育繼續經營。在他們的雙親要求下,丁育把丁鋼及蘇小萍帶到上海,獲分一個單位、二百萬元人民幣及一輛汽車,丁育再每月各發三百元人民幣工資給二人,此前丁鋼基本上沒有財富,從事跑業務。
他指出,丁育擁有上海鼎泰公司,九七年委派丁鋼代表鼎泰向富都世界公司買入該塊地皮,○○年鼎泰與申鑫、鼎興及澳門利通組成巴鼎,目的利於操作,向銀行融資建造花旗集團大廈。他稱丁鋼僅是巴鼎的管理人,完全是“高級的打工者”。
他表示,開發項目的資金來自鼎泰的自由資金、中福實業七千萬元加上海四家銀行融資得來。考慮發展需要,在○四年於香港成立香港第一大陸。○三年,中福實業受查,直接導致丁育的隱身,香港第一大陸能夠構築“防火牆”。○六年澳門第一環球國際成立,作為香港的防火牆,目的為丁育、丁小紅及丁鋼移民澳門、交稅及獲取政府福利,丁鋼要求百分之八十五的股份記於其名下,以獲一要職,此前丁鋼沒有一家可控股的公司。另丁育授權丁小紅管理澳門及香港公司事務,澳門公司並沒有支付任何款項。
案件今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