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府修法禁跳槽嚴懲虐長幼
二百人遊行促管家傭職介
【本報消息】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昨日發起遊行,要求當局完善法律制度,監管家傭和職業介紹所。會長歐陽強表示,遊行並非針對早前發生的懷疑家傭虐嬰致死事件,不是坊間有意見所指的“一竹篙打一船人”,而是促請當局堵塞有關家傭和職介所的法律漏洞,落實立法時間表。
遊行隊伍昨日下午三時在塔石廣場集合,約下午三時三十五分出發,沿荷蘭園大馬路、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等行進,沿途高呼口號、高舉標語。約下午四時十分,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遞信,隨後和平散去。據治安警統計,參與遊行人數約二百人,當局派出約四十名警員維持秩序,期間秩序良好,過程順利。
遊行有多項訴求,包括盡快完成《核准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聘用外地僱員法》及《勞動關係法》的修法,規管禁止家傭轉換工種,加快處理涉刑事案件的外傭,強制外傭須具工作技能認證或接受培訓,嚴懲虐待兒童和長者的外傭,以及訂立規管家傭和職介所的專門法律。
職介所無解釋法律
歐陽強表示,現時家傭可於合約終止後,申請轉職其他工種,“跳槽”到餐廳、酒店等工作,期望當局循法律上加強監管。他又指出,本澳部分職業介紹所經營手法存在問題,如要求僱主簽署不明的協議書或授權書、不解釋清楚相關法律,令僱主可能在不知情下觸犯法例。
與家人一同參與遊行的梁女士表示,自己未試過與家傭產生很大磨擦,一般聘請時會先說明要求並簽訂協議,若遇問題會坦誠溝通。她認為,並非所有家傭都不好,但政府應對家傭有正規監管,以保障僱主與家傭的雙方權益。亦希望當局製作指引,讓僱主知悉遇上有關家傭的問題時,可在何處尋找支援。
建議設家傭黑名單
林小姐指出,僱主聘請傭工是希望有人幫忙照顧家中事務,以安心出外工作養家,但自身曾遭遇小朋友被家傭虐待,身邊親朋亦有類似情況,由此可見家傭質素良莠不齊非單一事件,期望當局盡快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監管。她建議參考香港做法,將曾涉案或虐兒的家傭列入黑名單,禁止他們再來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