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改革 刻不容緩
新城規劃第三階段諮詢、新《預算綱要法》諮詢、修訂“社屋法”諮詢、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諮詢、特區養老保障機制諮詢等,多項諮詢同步層層疊,整個暑期淪為諮詢季。諮詢多又密,涵蓋新城、土地、住屋、經濟、養老保障、社會設施等各項社會發展及民生議題,包羅萬有、面面俱到,但數據缺乏、內容重複,社會深陷諮詢疲勞。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本澳旅遊及經濟成績蜚聲國際,雖然經濟得以發展,但民生改善欠策、基建工程延誤、法律滯後等問題千頭萬緒,落於人後。問題在於各項決策總顯得拖拖拉拉,甚至予社會感覺總以諮詢作“擋箭牌”,交個波畀社會;另一些決定卻收收埋,暗渡陳倉,公眾不得而知。
社會要求規範諮詢機制,故政府一一年制訂《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範了公開諮詢時間、諮詢形式、內容及對象選取等,明確了公共政策諮詢應遵循有效安排與協調公共政策諮詢項目、適時及充分提供政策資訊、提高諮詢的透明度與回應、檢討評估諮詢成效及持續改善等原則。
可惜現時回看指引的規定,與現實情況大相逕庭。最簡單的莫過於新城諮詢資訊欠缺,官員“擠牙膏”式補充,交通及環境評估報告待諮詢臨結束前才公佈,凡此種種,有違指引中“適時及充分提供政策資訊,提高諮詢的透明度與回應”原則。指引亦規範諮詢項目總結報告須在諮詢期結束後一百八十天內以書面方式公佈,但並非每個部門都遵守指引,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事隔一年半才公佈的《澳門輕軌系統石排灣線可行性研究意見彙編》。假諮詢、為諮詢而諮詢、諮而不決、諮詢結果與民意背向等,民間對政府諮詢的不信任氣氛,仍舊瀰漫。
類似諮詢制度經規範後仍不規範、各部門做法不一的實例還有很多,如新城規劃諮詢牽涉面廣、社會反響大,但諮詢場地竟設在空間狹小的塔石玻璃屋,數十座位場場座無虛席,及後諮詢加場移師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本以為場地會擴大,詎料依舊不足一百個座位,出席人士擠滿整個會場。若初時低估人數、錯估形勢,可以原諒,但加場時仍舊如此安排,祇會讓人質疑官方吸納民意的態度。相反,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諮詢,卻選址可容納過千人的塔石體育館,兩者對比強烈。另外,特區養老保障機制諮詢則顯得流於形式,與早前的《長者權益綱要法》諮詢甚為重複,結果一場諮詢會上僅得兩人發言,場面冷清。
諮詢效率和質素低下,長此下去,公共行政改革祇能紙上談兵,各項政策祇會原地踏步甚至不斷倒退。行政長官崔世安亦坦承政府存在過度諮詢、效率低下、流於表面、推餧諮詢、不敢決策等問題。改革現行諮詢制度,刻不容緩。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