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建築及城規專業委員會名單出爐
馬許願黃如楷分任正副主席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刋登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十三名來自政府部門及私營機構與專業團體代表為“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成員。委員會由政府代表馬許願(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私營機構代表黃如楷分別擔任主席及副主席,委員會所有成員任期兩年。
政府公報刋登“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成員其中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包括澳門大學副校長馬許願,並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姚偉彬、李燦烽、安棟樑、陳穎雄、鄭冠偉、區炳堅;私營機構與專業團體代表包括黃如楷,其並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崔世平、梁華權、黃國基、馬若龍、梁頌衍。公報並刋登十一位候補成員名單,以代替因事不能出席或因故不能視事的委員會成員,包括譚立武、張潤民等。委員會成員任期兩年,可續期。
可審查申請者學歷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是根據《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設立,委員會為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日後主要對擁有建築學、景觀建築學、城市規劃學、土木工程學、消防工程學、環境工程學、電機工程學、機電工程學、機械工程學、化學工程學、工業工程學、燃料工程學及交通工程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的人士認可和登記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
按照法例,委員會的權限包括制訂、核准並命令公佈委員會內部規章及實習規章;審查實習申請人和登記申請人的學歷;議決申請參加實習、申請登記及註銷登記;組織認可考試;發出專業證明;統籌持續進修及實習期內的培訓工作;認可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其他實體舉辦的持續進修活動;促進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同類機構訂立協議;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權限。並設有“登記委員會”及“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