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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收回閒地集中建公屋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8-5          流覽次數: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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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收回閒地集中建公屋



街總指“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公屋政策已不符社會實況。


陳家良

    冀改社主經輔政策

    街總:收回閒地集中建公屋

    【本報消息】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政府提出的“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公屋政策,早已不符社會實情,因現時居民對經屋需求遠高於社屋,促請盡快檢討。建議當局集中精力發展收回閒置土地,作為中期公屋規劃,主力興建經屋;同時加快落實“澳人澳地”政策,長遠解決居民置業難問題。

    陳家良表示,早前兩次石排灣經屋申請,都出現萬多份申請爭千多個經屋單位的情況;至於社屋輪候家團方面,截至去年底有三千八百多個,可見現時社會對經屋的需求遠大於社屋。根據政府的公屋興建數字,截至今年四月共建三萬多個經屋單位,社屋單位一萬二千多個,經屋所佔比例遠大於社屋。

    經屋需求大於社屋

    社屋為低下階層和弱勢人士提供低廉住宿,具社會保障功能,須充分解決,政府的公屋發展規劃數據表明,當局現階段有足夠條件和能力實現此目標。但在社會對經屋需求遠高於社屋下,仍實行“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公屋政策,明顯已不合時宜,與居民尤其青年人的“置業夢”有很大落差,亦難免令人感到政府對解決居住難的誠意不足、決心不夠。

    “無地建屋”一直是政府房屋政策的“死結”。陳家良稱,政府在新城填海區規劃中增加了公屋單位供應量,但“上樓”需時十年八載,因此社會一直期待當局早日回收閒置土地,將有條件的土地資源規劃興建公屋。他促請當局好好利用已收回、宣告無效或準備宣告無效的土地,若有條件興建住宅,應全部用作興建公屋尤其經屋,而非用作“還地債”。此作為公屋中期規劃重點,有助解決一大批家團的置業問題。

    限經屋轉售本地人

    陳家良又表示,按現有法律規定,經屋在禁售期結束後即時變成私樓,儘管設較嚴格的轉售條件,原則上可轉予任何人,令經屋可能出售予非本地居民,甚至成為炒賣對象。隨着本地人口不斷增長,建議政府從政策和法律入手,通過實施“澳人澳地”政策和修訂相關法律,對未來售出的經屋設立更嚴厲的轉讓限制,令其只能於本地居民間流轉。這不僅有助確保經屋的自住性質,避免流入私人市場成為投資的工具,亦符合澳門土地資源匱乏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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