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促交代器官移植中心
【本報消息】當局曾表示計劃在離島醫療綜合體設立器官移植中心,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介紹器官移植中心的定位,交代在研究器官捐贈及移植問題上如何考慮,以及在移植中心尚未構建前,當局怎樣與香港或內地醫療機構的合作和研究相關的法律制度,從而提升本澳居民到香港或內地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可能。
黃潔貞指出,多年來本澳在器官捐贈、摘取和移植上,仍沒有建立本地器官移植機制及技術,居民若有需要移植器官,就必須前往外地接受治療,這做法不但被動,也不利本澳醫療技術的長遠發展。
她認為本澳若能自設器官捐贈及移植中心,當局將能更主動協助本澳有器官移植需要的居民。當局亦曾表示將在離島醫療綜合體計劃設立器官移植中心,負責統籌器官移植工作。不過,器官捐贈、摘取和移植於本澳是一門嶄新的醫療服務,除技術層面完全欠缺具經驗的專業醫療人員,亦沒有健全捐贈及移植制度支持。 為此,當局有必要前瞻性訂定措施,建立健全捐贈及移植制度,安排醫療人員學習相關的醫療技術,從而掃除落實器官捐贈及移植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