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脫毛腋下肚臍留格印
美容院職員疏忽判賠九萬
【本報消息】某美容中心職員疑錯誤操作美容儀器,引致接受光學脫毛的女顧客腋下及肚臍下留有“格仔餅”印。案件昨日在初級法院宣判,法庭認定被告在工作中疏忽引致事主受傷,裁定被告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成,判處九十日罰金,合共七千二百元,倘不繳交或不以勞動代替執行六十日徒刑,被告及僱主亦須以連帶責任方式支付事主九萬一千多元賠償。
女被告姓梁,三十歲,任職美容助理。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四至五月期間,女事主經朋友介紹參加某美容中心的脫毛及美白療程,事發前已進行了三至四次療程,但一直未有人向其解釋風險。至七月十日,女事主再做光學脫毛療程時,梁女錯誤使用儀器的抽黑色素功能在她身上,事主表示感到灼熱及疼痛,惟梁女沒有立即調整溫度。
事主索償五十萬
翌日事主接受療程的三處,包括兩側腋下及肚臍下方位置,仍然疼痛及紅腫,回店內理論獲退回整個療程的全部費用及藥膏塗抹皮膚受損處。惟一夜過後,傷口未見好轉,更起了水泡,於是到鏡湖醫院治理,被診斷為受傷。
女事主事後索償五十萬元。法庭認定一萬一千八百二十元的醫療費;未能證實女事主仍然留有疤痕,將來的治療費及非財產損害賠償不予支持;另外,認定非財產損害賠償合共八萬元,被告及僱主合共須賠償九萬一千八百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