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暨港澳司法論壇冀機制化
四司法區交流取長補短
“第三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昨拉下帷幕,與會者廣泛討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此一中心議題,相互啟發,促進了四個司法區域的交流及合作,發揮取長補短效果,與會各方並期望此交流平台機制化。
閉幕式昨日上午十一時半假美高梅酒店大宴會廳舉行,內地代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特別顧問江必新、台灣代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司法交流召集人林錦芳、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先後致詞。
不斷學習改革創新
江必新七點總結本次論壇重點:一是公正是司法的核心價值,是司法的公信力乃至生命力之所在;二是公正如果沒有制度保障,就永遠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和有名無實的標榜;三是不是怎麼樣的制度都能確保司法公正,要使司法公正成為一種常態,必須謀求良法善制;四是衡平是制度的基本結構原則,確保公正司法的制度必須處理好一系列重大關係;五是制度可能因歷史、文化、條件、環境甚至某些偶然因素的介入等制度背景的不同而不同,但都必須形成完整的自我運行系統和制度格局才能持久運行;六是司法協助機制需要互惠互利,更需要心懷誠意;七是制度要保持恆久的活力和生機,就必須不斷地學習、交流、借鑒、改革、創新和完善。
林錦芳認為,本屆各議題的報告人所提出的論文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兩岸四地的司法高層分別從理論與實務上,分享實踐成果,發揮擷長補短效果。期望日後能進一步加強聯繫,增進彼此了解,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共同推動司法制度的健全與法治的進步。
張舉能認為,兩岸四地的司法制度雖然有差別,但面對的挑戰十分相似。是次論壇的意義在於可就各自面對的桃戰分享心得,同時通過交流汲取寶貴的經驗,有利於推動各自司法實踐的發展。
法院經費獨立預算
作為今屆東道主的澳門特區政府,岑浩輝指出,本次論壇形成了廣泛的共識,並就論壇圍繞討論的議題歸納重點。他表示,最容易出現干預司法審判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職務監督,即有關法官的考核與紀律監督,因此司法審判與司法行政之間應以司法獨立為界限,任何司法行政工作均應以不影響司法獨立為前提。其次,對法院工作人員應實施分類管理。而法院所需經費必須獨立預算、自主管理,同時必須以法律的形式將保障法院經費的內容予以明確,並完善法院經費管理的監督機制。
他指出,與會各方均希望將論壇以某種方式固定下來,推進兩岸暨港澳司法交流的恆常化、機制化、規範化、制度化,以促進兩岸暨港澳司法交流與合作的進一步深化。他建議由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聯繫另外三地司法機關對此議題進行協商,爭取盡早落實共識。
論壇一連兩天舉行,各方代表在司法審判與司法行政的界線、法院組織人事制度保障及法院經費預算保障等議題上展開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