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者認犯案者或患強逼症
【本報消息】本澳近來接連揭發“戀襪狂”、“影‘鳥’癖”及露械案件。澳門心理研究學會理事長陳錦權認爲或與作案者性觀念有關,不排除與其人的成長過程及教育方式有關。
作案者或與父母關係未必太好,使其行為與正常人有別。犯案者在成長過程中無被灌輸正確性知識,因此產生行為偏差,但不一定精神有問題,可能是心理問題居多,認為可經心理諮詢解決。至於為何犯案,他認為作案者有強逼症,疑犯會知道自己不對但仍會強逼自己犯罪。
心理諮詢本澳正進行認證工作,他亦收到不同會員及居民諮詢,有主動求助意識,但不知途徑。現時執業治療較少,心理諮詢服務輪候時間較長。除了警方執法外,若得到社工幫助鼓勵更好,相關人士可重新投入社會。
預防方面,受害者會出現某些跡象,如被人摩擦下體其感覺恍如強姦,事主甚至不停清潔身體等,行為舉止與日常不同,情緒波動,家長及學校尤其注意,幫助受害者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