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站
職位類型:
 

       

修法宜兼修理財文化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7-8          流覽次數:350
分享到:

修法宜兼修理財文化

夏 耘

    修法宜兼修理財文化

    《預算綱要法》生效三十一年,遠落後於社會發展及訴求。特區成立十五年多,三任立法會主席均不斷催促政府從速修訂,彰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應有的預算監督權力,日前公佈的修訂諮詢文本姍姍來遲。政府計劃諮詢公衆四十五日,今年內交立法會審議,並冀編製一七年預算時用得着,決心、意願良好。然而時間有點急趕,宜實事求是。這不單是一部極為重要的大法,更是整個特區政府理財文化、理念的革新,必須訂得好、行得通。能趕則趕,趕不來就不該勉強,立法的質量比時間更重要。

    澳門社會經濟發展快,特區庫房與日俱增,《預算綱要法》太落後,衍生問題多不勝數,怨聲載道。諷刺的是,在全世界的議會中,最難通過的必是政府年度財政預算案,於澳門卻是最易通過的法案。此非議員懶,究其原委有三:一、現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不足,只許審議、通過政府建議的全年總體預算即“大數”,當中各部門、各細項的“細數”由政府話事,實際上立法會監督乏力甚至得個睇字,不能不通過,否則政府運作會停頓。二、預算案很複雜,就算科班出身或資深議員,若非摸透公共行政,一時三刻想審都難。三、過去十多年太好景了,政府不愁錢,官員財政紀律鬆散,社會亦不太深究,直至近兩三年問題浮面,才開始高度關注。

    現法漏洞多,主要問題包括政府上下預算粗糙、不科學,大型跨年度項目預算冇譜,公共投資計劃(PIDDA)執行率低,政府內部預算調撥亂籠等,最終就是社會經常批評的洗脚唔抹脚、使冤枉錢、大型項目例牌超支等。簡而言之,立法會一通過了年度預算“大數”,預算案就如潑出去的水,只要“大數”不超過原本金額,就任由部門各自發揮,最多年終來一個執行報告。如此監管,今時今日的議會、社會當然唔收貨。

    平情而論,諮詢文本對以上問題有所回應,如重訂及增加若干理財基本原則,專款專用,預算執行的功能分開原則,規範備用撥款金額上限,設跨年度指示性開支,增設預算中期報告,會計制度由單式改為複式、取消第一補充預算等。然而,就議員一直要求的立項預算制度,一部具執行、監督、追責的完整《預算法》而非《綱要法》,超過一定金額的大型項目要經立法會審議等,似乎未有太多着墨,必有爭議。不論是否接納,政府均需向立法會及社會詳釋理據及替代之法,開誠佈公,理性討論。

    加強公共財政資源的有效利用,是當今各地政府均要面對的重要課題。有效利用離不開一套完善、實用的法律,此乃修訂《預算綱要法》的目的。但單有法律不足夠,關鍵是政府人員得具備良好的理財理念及紀律執行,否則修法如何完美都不濟。此涉官場文化重塑,工作之難甚於修法。

    夏  耘



網站主頁  |   人才求職  |   企業招聘  |   培訓頻道  |   新聞中心  |   Talk853.com  |   Bid853.com  |   關於我們  |   聯繫我們
鄭重聲明 :本網只提供公司和求職者之間一個網絡交流平臺,不涉及任何公司與求職者之間的勞務關係.
未經澳門人才網同意,不得轉載澳門人才網之所有招聘及相關信息
Copyright© 2005-2024  澳門人才網(www.Job85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樓
Powered by 澳門長江網絡有限公司(互聯網服務牌照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