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順明抨控煙執法不力
離島社諮委程順明指出,控煙問題備受全澳關注。政府有意修法擴大禁煙地點,居民喜見政府加強控煙的態度。但經常有居民反映,雖有法可依,但當局監管不力,執法不足,不少人仍經常遭受二手煙害,冀當局多跟進。
程順明表示,執行控煙法的部門,雖然執法實體龐大,但是各司其職,執法不足。有居民反映,曾於下午在食肆用膳時,遇上旁人抽煙,當時即致電控煙辦專線投訴,但專線人員當時只記下身份資料、電話以及食肆名稱,沒有即時派人到場執法。加上食肆負責人未有勸告抽煙人士,直至傍晚離開食肆,都未見執法人員到場。居民認為執法不足,甚至讓人誤以為執法部門的辦公時間為朝九晚六。
亦有居民反映,巴士站垃圾桶上設有煙灰缸,控煙法中明文規定“設有上蓋的集體客運車輛總站”或“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禁止抽煙,但執法不嚴,加上垃圾桶上設有煙灰缸,抽煙人士往往在巴士站附近抽煙,令候車者大吸二手煙。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尤其要加強晚上執法。執法也要不定期、不定時,收到投訴後能立即到場跟進,阻嚇肆無忌憚的吸煙人士。建議巴士站二十米範圍內不准吸煙,同時取消垃圾桶上的煙灰缸,以及在公園範圍內外不設允許吸煙的區域,減少居民免受二手煙害。控煙法實施初期,讓社會看到控煙成果,但事隔四年後,控煙力度大大下降,有關部門應檢討控煙執法,提高服務水平,深化分工權責,優化公共行政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