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民署聯合打擊走私食品
【本報消息】海關訊: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人員於上月聯同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聯合巡查,針對水客從內地攜帶未經檢疫肉類及蔬菜類物品進入本澳,然後供應給本地的蔬菜店及食肆,共巡查了一個在大廈平台售賣蔬菜類的無牌地攤、三間食肆、一間魚欄。
行動中共檢獲未經檢疫根莖類物品約二百○八公斤,葉菜類物品約五十四公斤,水果類物品約卅六公斤,醃製或加工食品約八公斤,粽約八公斤,豬肉類物品約卅八公斤。
於六月十七日,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馬路騎士馬路及台山一帶附近監視,於台山新城市第十三座百福閣花園平台發現一名女子擺地攤售賣蔬菜類物品,於是派員扣查,並通知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到場處理緝獲物。
另外,於六月十八至廿五日,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馬路騎士馬路一帶發現不斷有水客將從內地帶返回澳物品,放置於關閘馬路彩虹苑商場附近或關閘華大新邨第二街附近地下,集齊一定數量後則由送貨人透過各種交通工具(當中包括電單車、巴士或手推車等)運送到各食肆,其中有食肆更遠至下環街。關員成功查獲三間食肆及一間魚欄,並通知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到場處理及提出起訴。
海關引用《對外貿易法》起訴上述兩名收集未經檢疫肉類的本澳男子,並由於案中人士亦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民署援引相關規定起訴案中違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