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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販指建議不合理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7-1          流覽次數: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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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販指建議不合理

    唔准見煙旅客點知邊度買

    煙販指建議不合理

    【本報消息】修訂控煙法草案建議收緊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及促銷,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僅可在銷售地點內展示,且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另禁止在銷售地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包括固定銷售地點及流動銷售者。有煙草業界人士表示,有關建議完全不合理,自從加煙稅後生意額跌兩三成,生意難做。有煙民指,違法吸煙罰款數額過高,希望政府加強宣傳。

    認治標不治本

    煙販葉先生指,據聞電子煙的尼古丁含量比一般煙草更高,加上很少澳門人吸食,認同禁止在澳門售賣。禁在銷售地點陳列煙草製品對旅遊區的小販、便利店等影響較大,因無展示,旅客不知道在哪裡買煙,但對居民區的士多、小販無太大影響,由於平時都是做熟客生意,即使不展示,熟客也知有得賣。他認為草案治標不治本,若要有效控煙,倒不如一刀切禁煙草進口。

    煙販陳先生同意政府建議,他稱,政府加強力度控煙,都是為全澳市民和旅客着想,自從一二年加稅至今生意額跌三四成,目前煙草銷售大幅減少至整體收入的十分之一,不過自己年紀大,不在乎生意多少,希望人人健康。

    有煙草商陳先生稱,有關措施長遠而言,對全澳市民身體健康有幫助,有助減輕醫療壓力,但非即時見效。草案不切實際,天馬行空,加煙稅後買者減少,生意跌兩成,但吸食的人並沒有大幅減少,煙民趨向到拱北免稅店購買。海關執法不嚴,法律沒有具體罰則,導致煙民抱有僥倖心理攜帶過量煙草入境,才是問題所在。

    煙民指罰則高

    有煙民黃先生指,加重違法罰則有阻嚇作用,但罰款千五元太高,一千元左右可接受,認為政府應該多加宣傳。有旅客煙民蕭先生稱,出入境、娛樂場附近都看到相關控煙宣傳,會自覺守法。覺得罰則不宜過高,以免影響澳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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