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打擊白牌車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針對經營白牌車活動情況,該局自本年一月開始展開一系列打擊行動,期間票控多輛“白牌車”的駕駛者。行動過程中不僅檢控以私人名義登記註冊的“白牌車”駕駛者(合共九十三輛),亦先後檢控了廿五輛以旅行社(共涉及十一間註冊旅行社)所有權登記註冊,並以旅遊作用途的汽車駕駛者。
旅行社協助違法
經深入調查後發現,部分以旅行社所有權登記註冊,並作為載客用途的“白牌車”,原屬於“白牌車”司機名下,只能作非牟利用途,但部分旅行社通過與司機私下達成合作協議,將本屬於司機的車輛轉至旅行社名下,把車輛原本用途改變為載客旅遊性質。司機需每月向旅行社支付六百至一千港元或澳門元不等,以作“掛名費”,並在該等車輛的車身印上相關旅行社字樣,目的為方便接載旅客及規避警方截查檢控,從而更順利地從事“白牌車”活動。亦不排除部分旅行社為了獲得相關利益,在知悉有關司機利用旅行社登記車輛之方便從事“白牌車”業務,協助司機從事違法活動。
自行到酒店招客
另外,調查同時發現,部分違法“白牌車”司機持有所屬車輛註冊旅行社發出的員工證,使用所屬註冊旅行社的車輛,在本澳各口岸及大型娛樂酒店附近,透過在現場與旅客議價(每次收費由一百至一千港元或澳門元不等,視乎目的地的遠近及位置而定)親自招攬客人的方式從事“白牌車”活動。
警方經綜合調查所得的證據材料,發現有關旅行社的行為已涉嫌觸犯法規,故已將情況轉達旅遊局適當處理。警方將持之以恆打擊,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