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倡男士侍產假三至五日
女僱員產假後可最長十四天無薪缺勤
【本報消息】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會議昨召開,政府向勞資雙方介紹了《勞動關係法》、《聘用外地僱員法》修法框架。建議女性僱員在產假後,可再享有最長連續十四日的無薪缺勤;完成試用期且成為父親的僱員,可享有三至五個工作日的有薪侍產假等。另為解決旅客來澳求職,建議被聘請的非本澳居民入境前,需向政府提交有關與僱主的資料文件。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半假勞工局召開。社協協調員、勞工局長黃志雄會後表示,是次修法引入設立男士侍產假,成為父親的僱員享有三至五個工作日的合理缺勤,完成試用期者,該缺勤有薪。女性僱員在享用五十六日產假後,可再享有最長連續十四日的合理缺勤,該缺勤無薪。容許勞資雙方透過協調,最多調動三日強制假日於公衆假日享受。在維持“三工”前提下,僱員於強制假日提供工作或非自願於周假提供工作後,均可透過協議將額外的一日基本報酬改為有薪補假。在強制假日或非自願於周假提供工作期間,訂出僱員因自身原因中途終止工作補償方式,也提出周假與強制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亦建議被聘請的非本澳居民入境前,須提交有關與僱主的資料文件,只有具備資料的非本澳居民才能以工作為目的入境本澳。
黃志雄表示,修法框架是按過往於執委會、社會、媒體等收集到的意見訂定,旨在增加操作性、靈活性及協商性。鑑於相關法案涉及勞資雙方權利,存在不同意見屬正常,希望在七月三日再次開會時,進一步收集勞資雙方收集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