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認同合同制法案新文本方向
公專會:離補統一封頂不合理
【本報消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新文本,修改不少內容,當中建議離職補償與“勞工法”睇齊,但同樣設有雙上限,包括所有公務員薪酬基數上限為三百點。公專會理事長官世海認同法案新文本的方向,但就各級公務員的離職補償均以三百點封頂,認爲不合理。
官世海稱,聽到不少公務員認同新文本的改善方向,包括剔除政府在合同屆滿前六十日無任何表示即默示炒魷的“霸王條款”,公專會認同不續約就應告知,故剔除“霸王條款”原則上能保障公務員的合理權益;長期表現良好者可簽不具年期的長約方面,認同入職五年內有四年不低於“十分滿意”者,實際上變成長工,做法較以往的文本更完善、合理,亦能保證合適的員工經過歷練及考核後獲得長期聘用,符合政府需求;離職補償方面,過往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人工,但新文本建議有十二倍人工補償,做法與“勞工法”脗合,但問題在於計數的薪酬基數上限為三百點,若一視同仁在三百點封頂,就與公務員的級數不對稱,希望政府進一步說明,公專會認為合理的做法是與薪俸點掛鈎。
有指委任人員返回原職的安排有問題,官世海認同需要理順,因普通合同或非實位的委任人員若要返回原職,需要行政長官再度委任,有關問題需要完善。另外,公專會曾向政府提出成立行政學院,讓不被委任但有才幹及經驗的人員能有途徑繼續發揮作用,政府亦曾表態在澳大舊址有地方可能作未來校址,公專會希望政府加快籌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