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控車需公交步行環境配合
停車場費用調整應靈活循序漸進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委林宇滔認為控車政策應有清晰目標,核心應在於釋放繁忙時段的道路空間、加快行車速度、提升本澳整體交通效率。若純粹增加購車或養車成本,但公交服務和步行環境未能改善,私人車輛剛性需求難降,造成居民負擔增加,卻改善不了塞車的雙輸局面。
林宇滔指,本澳車稅、泊車費等十多年沒有調整,客觀有隨通脹調整的必要,但政府至今只稱會增加入口稅、車輛使用牌照稅和提升公共停車場費用等,具體控車效益指標,以及加幅等未有清晰交代。
經濟手段非靈丹
他認為控車的核心目標,應該在於釋放繁忙時段的道路空間、加快行車速度、提升本澳整體交通效率;藉以為改善公交效率和舒適度,以及優化步行環境等提供空間和條件。新加坡車主在購買、持有和使用成本都遠較香港更高,但新加坡人均擁車量較香港高四成四,反映經濟手段並非車輛控制的絕對因素。特別是香港和新加坡的公交發展遠較本澳完善,本澳若單靠經濟手段控車,成效可能會進一步打折扣。
本澳目前的公共停車場的私家車泊位和電單車泊位分別為一點四萬和一萬個,公共道路的咪錶泊位約有一萬個,政府調整公共停車場泊車費對養車成本有指標性影響,故在費用調整上應該循序漸進和具靈活性。如政府早前將栢寧停車場日加夜減,成功令相當數量的車輛轉泊到其他停車場,反映居民對泊車費調整是相當敏感。
環保考量汰舊車
他認為,公共停車場費用調整只是手段,政策目標應以增加停車場的流動性和公平使用為依歸,考慮月票位會長期佔用車位,對其他使用者不公,亦令停車場流轉率更低,當局有必要全面取消公共停車場“月票位”,同時要因應停車場繁忙非繁忙時段等訂出不同收費安排,具體可以參考鄰近地區,如停車場的使用率達到九成就可調升收費,相反若低於九成使用率的時段,就應下調收費,目標是在收費和流動性中取得平衡。
此外,認為淘汰舊車並非着眼於車輛年期,而是應遵從環保政策,對於高污染車輛應該有更嚴格的標準淘汰。此外,針對目前本澳的環保車稅優惠的標準過於寬鬆,變相推動車輛增長,促政府增加車輛入口稅時,應先取消環保車稅,並應該同步收緊車輛入口的排放標準至歐盟五期,確保環保與控車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