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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澳大校區交通規則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4-26          流覽次數: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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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澳大校區交通規則

    橫琴澳大校區交通規則

    隨着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公共道路已對外開放,除了澳門大學師生外,現時不少人亦會駕車到澳門大學新校區,例如踏單車或到餐廳用膳。不過,澳門大學新校區處於橫琴,有甚麼規定需要注意?

    1、於澳門大學新校區駕車,是否須遵守澳門的交通規則?

    是要的。根據二○○九年六月廿七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即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起,對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即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當然亦包括澳門《道路交通法》。

    另外,澳門大學新校區的範圍包括校區和連接校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路環島的河底專用隧道,由二○一四年六月廿五日起,校區內公共道路及河底專用隧道已開放予公眾使用,基於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任何車輛在有關路段,同樣都要遵守澳門《道路交通法》的規定。

    2、於澳門大學新校區行車,有甚麼規定要注意?

    駕駛者進入澳門大學新校區,首要注意的是於河底隧道的行車車速,目前,該車速限制是每小時五十公里,任何車輛(例如公共汽車、私家車和電單車)的駕駛者都必須注意,避免超速。

    按照規定,駕駛輕重型電單車或輕型汽車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度限制每小時三十公里以下者,又或駕駛重型汽車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度限制每小時二十公里以下者,科處罰金六百至二千五百元。此外,如果駕駛輕重型電單車或輕型汽車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度限制每小時三十公里或以上者,或駕駛重型汽車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度限制每小時二十公里或以上者,則科處罰金二千至一萬元及禁止駕駛(停牌)六個月至一年。

    此外,雖然澳門大學新校區內的公共道路現時暫未設置交通燈,但仍有其他交通規則要注意。例如當車輛駛經斑馬線時,應減速或於必要時停車讓行人優先橫過馬路;要按照行車線的方向行車等。違反規定,例如駛經斑馬線時不讓行人優先橫過馬路,可科處罰金六百至二千五百元,逆駛更可科處罰金一千至五千元。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界址範圍的批覆》和澳門《道路交通法》第三、四、九十八、一百和一百〇三條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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