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上年度開支一億三千萬
盈餘五百多萬納入備用撥款帳項
【本報消息】立法會上年度總開支金額為一億三千四百七十八萬多元,較預算仍有五百多萬盈餘。立法會昨日全體會議通過《二○一四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以及《二○一五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上年度盈餘將轉入立法會今個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中。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徐偉坤引介《二○一四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報告指出,立法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總收入達澳門元(下同)一億四千三百一十四萬六千多元,總開支金額則為一億三千四百七十八萬一千多元,因此二○一四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決算出五百五十三萬二千多元的盈餘。立法會二○一四財政年度的預算執行率,已支付開支與最初預算開支相比,執行率為百分之九十一;與最終預算的開支相比,執行率則為百分之八十七。有關帳目及報告昨日提交全體會議通過。
另外,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同時通過《二○一五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該補充預算是由二○一四年度管理帳目的結餘五百五十多萬元,與二○一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中“歷年財政年度結餘”所預計的金額五十萬元出現差額,即在立法會二○一五財政年度的一億六千六百六十六萬九千元最初預算,增加二○一四年轉入的盈餘五百多萬元,該金額記入“資本收入”並全數納入“備用撥款”的帳項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