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局派三社工赴港學習
家事調解最快年底試行
為配合法改局明年家事調解制度出台,社工局副局長黃艷梅稱,當局已派三名合適社工到香港完成培訓,取得調解資格。今年底或明年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在家庭輔導過程中嘗試調解,希望達至先調解、後訴訟的目的,減省司法成本,亦為家庭提供多一個途徑解決問題。
黃艷梅昨日受訪表示,當局早前派出三位有經驗社工到香港接受家事調解培訓,完成四十小時課程回澳後,將與法改局合作在澳推出調解課程,增加培訓調解員,配合明年法改局推出的家事調解制度。
社工局爭取今年底或明年初,在內部先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三位調解員在家庭輔導過程中嘗試調解離婚、子女撫養權和家庭資產分配等個案。
社工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長區志強稱,家事調解原則上在情緒能自控的個案使用,澳門能否於家暴個案使用調解,需視乎本地調解發展水平。
社工制度本月總結
另外,黃艷梅稱,《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法律草案二月底完成第二輪公衆諮詢,現正整合及分析意見,預計本月完成諮詢總結報告,隨後再交專責小組討論,準備法律草案。希望上半年完成後,下半年交權限實體開展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