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傭博炒 助過冷河
賺介紹費 禁錮唔妥
香港對家傭需求與本澳不遑多讓,加上利字當頭,香港亦有不良僱傭中介公司安排旗下家傭“博炒”,隨後安排被炒者來澳“過冷河”。期間更可安排被炒家傭在澳工作,待香港“過冷河”期滿後再返港尋新僱主,以賺取介紹費。
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曾聽聞業內有個別職介公司把香港不被續約的家傭安排來澳逗留“過冷河”。因香港法例規定不獲續約外傭,只有十五日的逗留期限便須離境。即使有新僱主聘用,在港辦理合法工作證件需時四十五日,當中出現的“真空期”便安排外傭以旅遊簽證來澳。不過,通常是香港職介公司在澳有分公司才有此網絡。
由於菲律賓旅客來澳,第一次可逗留三十日,再次入境可逗留二十日,第三次入境可逗留十日,意味最長可逗留六十日,這正好給予香港的外僱“過冷河”的空間。至於為何有人採取禁錮方式,可能相關人員最終欲安排外僱回港工作,因香港的職介費用比澳門高,而且香港缺乏外傭。故不排除有人因不希望外傭在澳期間找新工,限制她們活動範圍。
另有職介業界透露,安排香港被炒家傭來澳“過冷河”情況並不罕見。但由於現時部分持旅遊證件來澳的東南亞國家人士可透過同鄉協助等方式在澳門尋找工作。部分香港業界為確保“貨源”不會脫離其控制,故此會採取扣起證件的方法,以免見財化水。但鮮有聽聞會有外僱因被扣起證件而報警求助,相信今次案件另有內情。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