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憲法才有基本法
港澳須加強憲法教育
【本報記者楊冠傑北京五日電】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將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被問到過去未有提及憲法,兩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指出,基本法是在憲法原則下制訂,相信不存在特別含義。
澳區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表示,大家要明白,先有憲法,才會有基本法的訂立,所以加強憲法教育很重要,不單純對港澳加強憲法教育,是全體人民都要加強有關教育,大家應該這樣理解,相信並不存在特別含義。
被問到特別提及憲法,會否與香港近期的政治活動有關?他表示,相信並無關係,因為香港都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可以不遵守憲法。他相信與去年憲法紀念日時提出,每一年都會加強宣傳有關工作,所以才加強了對憲法的宣傳及有關憲法的落實,讓公民都遵守憲法。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李沛霖表示,基本法是在憲法原則下制訂,如果沒有憲法三十一條,就不會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就不會寫基本法,只是將之有機聯繫,加以強調。他認為,中央對港澳整體政策不變,只是每次撰寫工作報告時,不可能每次文字都一樣,根據新時期,因應一些地方,進一步加深強調,讓大家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內在聯繫,在學好基本法的同時,更加要學好憲法。
從某角度看,憲法就是母法,基本法就是子法;從澳門的角度而言,基本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規就是子法。母與子的關係是不能割裂,尤其要充分認識到“一國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就不會有“兩制”,其實就是將觀點以不同表述方式作強調,所以是次寫法很好,且很有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