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分毫令夫有車代步上班
女公關騙友電單車被捕
【本報消息】“九○後”女公關想丈夫有車代步上班,但又不想花錢買車,訛稱搬家向友人借電單車後據為己有,期間藉詞故障無法維修,但可到原廠車行換新車,成功騙得友人登記摺假裝協助註銷舊車。有人得手後一直“拖字訣”,直至最近友人收到當局通知指其電單車違泊欠交罰款,始知車輛一直沒有註銷。治安警前日拘捕該名女公關,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
據悉,被捕女子廿一歲,本澳居民,報稱公關;涉信任濫用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透露,涉案女公關去年七月向一名友人借取電單車搬家,一個多月後仍沒有還車,女子首先訛稱電單車零件故障,維修完歸還;其後又指原廠零件無法維修,向友人訛稱到原廠車行協商可更換新車,但須友人交出登記摺註銷,結果有人信以為真。女公關得手後一直採“拖字訣”,拖足半年,至上月友人收到當局掛號信,指其電單車在台山違泊未交罰款,始知原來座駕一直無註銷,於是致電女公關算帳,詎料對方失去聯絡。友人無法取回電單車和登記摺,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治安警三區便衣探員接手調查,至前日下午五時在巴坡沙大馬路附近發現案中“失車”,未幾一名男子前來取車,警員上前截查,其供稱電單車是妻早前購買。警方根據線索,其後成功查獲涉案女公關,有人承認犯案,目的是不想花錢買電單車,但又想丈夫上班時有車代步。警方目前進一步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