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汽車實施限排新標準
【本報記者廣州一日電】珠三角地區今日起正式實施輕型汽油車國五標準,要求在珠三角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停止銷售、註冊和轉入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專家指出,廣東機動車保有量大、新增車多,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對於改善環境質量意義重大。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發出的《關於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自三月一日起,對在珠三角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中的排放控制要求。
粵東西北七月執行
粵東西北地區推遲至七月一日起執行。對於在珠三角地區銷售、註冊和轉入的公交、環衛、郵政行業重型壓燃式發動機汽車,要求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正式開始實施時起,辦理新車註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據悉,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是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來源,為了控制機動車污染,此前北京、上海已經提前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廣東機動車保有量大、新增車多,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對於改善環境質量意義重大。
改善空氣環境污染
廣東大氣超級站在線儀器觀測解析顯示,汽車尾氣對PM2.5的污染“貢獻”達到兩成多。今年二月,廣州市環保局發佈的廣州地區PM2.5來源解析圖也顯示,去年機動車尾氣佔廣州PM2.5排放超過百分之廿一,僅次於工業源。
省環保廳負責人表示,要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但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削減污染排放存量,同時也要不斷提高新車的環保准入,控制污染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