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殺處屬行政運作修改
不涉行政違法 城規會職權不變
【本報消息】政府農曆新年前突然修法,撤銷運作未到一年的城規會秘書處,引發爭議,身兼城規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下午四時與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再在政府總部開記招解畫。
兩人稱此決定是從實務工作及精兵簡政方向考慮,秘書處無存在必要;是次修訂城規會行政法規不屬城規相關法律制度,“殺處”亦僅是行政運作部分的修改,只換了輔助部門。城規會相關的法律法規、職權、責任及運作等全部無改變,故無須聽城規會委員意見。政府無行政違法,“殺處”更沒有削弱城規會作為諮詢機構的權力及獨立性。
統一調度善用人資
就政府突然“殺處”,傳媒昨提出了不少質疑。梁慶庭昨日的回應與日前新聞稿分別不大。他指出,去年城規會開了十五次會議,三月至十月總開支約五百多萬元。原秘書處有十多位工作人員,工作繁重,工務局人員一直有支援。考慮到城規會日後工作增多,需再聘請翻譯、財務、司機等人員,總預算約一千五百多萬元,基於統一調度和善用人資原則,故要修法,讓秘書處的輔助工作及原人員都轉入工務局中,相信有利於城規會支援。
就“殺處”沒有交城規會討論疑行政違法、城規會將喪失監督工務局職能等質疑,梁慶庭解釋,修改內容亦僅屬政府內部行政運作部分,無改變該會的職責、權力、組成及運作等,只換了輔助部門;修訂不需要聽取城規會委員意見,故政府沒有亦不會行政違法,城規會亦沒有降格。另外,原法規的秘書處只負責城規會的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沒有監督職能。何況行使權責、做決定的是城規會及委員,不是原秘書處;原秘書處整理好城規會意見後,仍需送回工務局跟進處理。
城規會無需秘書處
羅立文指出,公屋、交通、環保範疇都有諮詢委員會,都由相關局方作輔助支援,看不到有何特別原因城規會需有秘書處。原法規中的工務局已有補充支援城規會的職責,修法後的工務局不是“補充”而是全面支援。強調修法後的城規會職權及運作等完全無變,照舊由主席召開會議,委員亦可要求工務局交資料,叫社會放心。
就“政府公報”剛刋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授權城規會秘書長的批示,為何旋即撤銷秘書處?羅立文解釋,上任後必須依法刋登公報,去“授權”原城規會秘書長職權,其職權亦由去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其他局長等都要做同樣的“授權”程序,否則他們在十二月二十日後所簽署的文件或有法律問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