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籲年度准照續期
【本報消息】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消息:由民政總署發出各類年度准照續期已於今年一月份開展,准照持有人應於二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根據第一○九/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須繳交相應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另民政總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即二月份內)盡早辦理。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准照續期:
伴犬或寵物犬准照;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零售寵物場所准照;零售新鮮、冰鮮或急凍肉類場所准照;零售蔬菜場所准照;零售漁獲場所准照;競賽動物准照;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騾或驢;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小販准照;宣傳及廣告物品准照;度量衡器具檢定許可;車輛上的廣告准照;長期佔用公地准照。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或民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