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批示有誤必糾正
【本報記者吳惠珊北京廿七日電】檢察長辦公室早前刋登兩名晉級第四階高技批示無效,原因是與法律不符。
行政長官崔世安受訪時表示,自己未有關注人員調職事件,回澳會找同事了解。但相信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均依法處理人事升遷。若批示出現無心之失應該糾正。強調兩機關均有相應的法律人才及法律顧問,刋登批示前必須遵守相關組織法及依法原則,若公開批示出錯,公衆有目共睹,政府亦可以糾正。
他分享自己的經驗,指批示有時是涉及糾正法律法規,有時是無心之失的錯誤,曾諮詢法律專家意見,認為即使無心之失亦應糾正。他再度重申,行政及司法機關均需依法辦事,此為澳門法治精神及核心價值。